介聘名詞解釋

  1. 任教地區限制
    任教地區限制指的是在教師證書備註欄中的任教地區註記,而非目前服務學校的地區類型。此註記代表該教師可以至哪些地區任教。沒有註記任教地區時,可介聘至任何地區類型學校。申請介聘教師在上網登錄資料時,電腦系統將依據此欄位,自動篩選學校名單供申請介聘教師選填志願學校。 任教地區限制與可任教地區學校之對照表如下:

      一般地區學校 特殊地區學校 偏遠地區學校 特偏地區學校
    沒有地區註記
    (一般地區)
    登記特殊地區
    登記偏遠地區
  2. 應聘科(類)別
    即申請介聘之科(類)別,僅有一張教師合格證書者以教師合格證書資格提出申請,若同時具有不同教師合格證書者,最多可申請原服務同一教育階段之三種介聘科(類)別。 持有特殊教育教師證者,可同時申請相同類型(身心障礙類、資賦優異類)下的各子類別,但仍受最多可申請三種介聘科(類)別的限制。惟持舊制特殊教育教師證者,即使因此能在電腦調動作業中以其他特殊教育子類別調至其他學校,但很有可能在介聘學校教評會進行審查時,因不具有在該特教班級任教的教學能力,造成審查不通過而被退回原服務學校。
  3. 單調
    當某一學校有缺額可供其他學校教師調入時,由尚有意願調入該校的教師中,依積分排名陸續調入該校直到沒有缺額為止,此種調動方式稱為「單調」。 例如:高雄市鳳山國中在調動作業中有1個國文科缺額,此時想調入鳳山國中的國文科教師有甲、乙、丙三人,其中丙的積分最高,結果由丙以單調方式調入鳳山國中。即使甲、乙兩人將鳳山國中列為第1個志願學校,也不會對此次調動結果有任何影響。
  4. 互調
    尚未調動成功的教師依積分排名進行調動,在欲調入的學校中,如果也有尚未調動成功的教師欲調入前者的學校,則兩人互相調入對方之學校,此種調動方式稱為「互調」。 例如:在互調作業中依積分排名,由高雄市鳳山國中國文科甲教師進行調動,按其志願學校順序檢查至台南市仁德國中時,找到國文科乙教師欲調入鳳山國中,則甲教師調入仁德國中,乙教師調入鳳山國中。
  5. 多角調:三角調、四角調、五角調、六角調 ... 等統一稱之。
    尚未調動成功的教師依積分排名進行調動,在欲調入的學校中,如果也有尚未調動成功的教師欲調出,且後者欲調入的學校中,也有尚未調動成功的教師欲調入前者的學校,則三人分別調入另一人之學校,此種調動方式稱為「三角調」。其他多角調依此類推。 例如:在三角調作業中依積分排名,由高雄市鳳山國中國文科甲教師進行調動,按其志願學校順序檢查至台南市仁德國中時,找到國文科乙教師欲調入屏東縣明正國中,且明正國中也有國文科丙教師欲調入鳳山國中,則甲教師調入仁德國中,乙教師調入明正國中,丙教師調入鳳山國中。
  6. 建議介聘名單
    電腦系統進行完各項調動順序所產生之調動名單,作為通知教師及各校教評會進行審查之用,因為尚有教師可能因審查不通過而被退回原校,因此稱為「建議介聘名單」。